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学校各单位:
现将十堰市科学技术局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》转发给大家,请按照通知要求,结合自身实际,认真组织项目结题工作。
校内截止时间:2023年6月26日17:00,联系人:雷乐慈老师,联系电话:8846021
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
2023年6月1日
关于开展2022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科技主管部门,市直相关部门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》,经研究决定,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工作,请相关单位按要求组织落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项目范围
市科技局正式下达的十堰市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(十科通〔2022〕29号)。
二、材料提交方式
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采取无纸化填报方式,于2023年6月16日08:30起,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结题信息。项目负责人登录“十堰市科技创新服务系统”,选择页面左侧“项目申报管理—验收(结题)申请”选项,按页面提示在线填报。网上填报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17:30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因发生重大事项调整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无法执行的项目,可申请项目变更,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在6月12日17点前线下提交《项目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5)纸质版一式2份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(张湾区朝阳北路16号,市科技局905室)审核备案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 网页申报内容填报完成后,在“相关附件”选项卡分别下载“结题申请表”和“结题简要报告提纲”并打印,“结题申请表”按要求签字盖章后,连同纸质版的“结题简要报告提纲”、“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报告”分别制作成PDF文件,上传至对应附件入口。
3. 上传的“结题简要报告提纲”和“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报告”内容不得出现项目单位名称和课题组成人员信息。“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报告”正文内容统一采用仿宋“三号”字体,A4纸排版。
4. 项目内容涉密填报规定。涉密内容不得在网上进行填报,只需提交附件2(一式1份)和附件3、4(一式5份)纸质材料,不再网传提交电子版材料,线下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科(张湾区朝阳北路16号,原第二建筑设计院五楼)。
四、联系方式
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付 波 0719-8666170
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赵小宁 0719-8673202
网络填报技术咨询 何一航 0719-8697687
附件:1. 十堰市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清单
2. 十堰市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
3. 十堰市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简要报告提纲(格式)
4.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报告(课题研究文章)
5. 项目变更申请表